
关于公布进入破产管理人扩容第二轮评审名单及书面考核相关事项的公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司法局
关于公布进入破产管理人扩容第二轮评审名单
及书面考核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2年(以下年份同)1月1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重新编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截止3月15日,共收到227家机构和35名自然人的申报材料。原定于4月中下旬公布进入第二轮书面考核评审名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所推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进入第二轮书面考核评审名单公示
根据《公告》已公示的评分标准,在系统根据申报材料自动计分的基础上,经市高院和市司法局共同审核,扣除不符合要求材料对应得分,得出第一轮评审最终审定得分,现予以公示,自行申报得分、审核扣分,以及最终审定得分详见本公告附件1。
根据《公告》,排名前108名的机构和排名前20名的自然人(自然人管理人需在入围机构中产生),进入第二轮书面考核评审,分数相同并列末位的机构和自然人一起入围。经市高院和市司法局联合评审,进入第二轮书面考核的分数线为:机构14.2分,自然人23.3分。对于申报分高于14.2分的机构和高于23.3分的自然人,市高院和市司法局对申报人申报材料均进行了审定,对申报分低于14.2分的机构和低于23.3分的自然人,不再审核和扣分。
二
第二轮书面考核评审相关事项
1.考核方式
第二轮书面考核采用在线机考方式进行。由市高院、市司法局共同委托全美在线(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美在线公司)作为本次书面考核服务专业提供商,提供智能化考试平台。所有在线考核费用(每人次60元)由进入第二轮评审的机构(含自然人)直接向全美在线公司支付。
2.报名及缴费
本公告附件1中排名前108名的机构和排名前20名的自然人(均含本数),可报名参加第二轮书面考核。本次报名以机构为单位(列明参加考核团队成员名单),自然人不另行报名。入围机构应于7月25日-27日登录https://g.exam-sp.com/index.html#/e/shgy/login网站进行报名、缴费、下载考试客户端,具体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考生身份证号、本人350*500电子照片(JPG,PNG格式),以上述报名网站要求为准,并于报名成功后于7月28日24时前向下列邮箱报送人员列表:shgaoyuan525@163.com,列表格式参见本公告附件2。邮件主题为“管理人扩容第二轮评审”,附件名称为“第一轮评审排名-机构名称”,例:1-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内未进行在线报名及缴费的,视为放弃进入第二轮评审资格。
3.考核时间及缺考处理
(1)试考时间
8月10日9:00至8月12日17:00期间,客户端开放测试入口,考生可于该时间段内以本人身份证号及登录口令(根据预留手机号和邮箱提前发送)登录试考,熟悉考核页面,若有技术问题,可在9:00-17:00工作时间段内通过页面预留的全美在线公司技术支持电话进行技术咨询。
兹定于8月13日14:00-18:00进行在线机考考核,考前一日内全美在线公司会向各考生预留手机号、邮箱发送登录口令,8月13日13:30开放考生登录,14:00考核正式开始,最晚登录时间为17:30,过时视为放弃本次考核。17:00-17:30登录的考生,考试时间均为18:00截止,系统统一强制收卷。每位参加考核人员仅有一次考核机会,一旦登录成功即视为已参加考核,除系统原因、网络原因导致自动退出以外,考生不得退出重新登录。请考生在上述时间段内选择合适的时间登录作答,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不得缺考。
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为60分钟,登录成功后开始倒计时,考核30分钟后可以提前提交答卷,提交后系统即时显示该考生考核得分。60分钟内没有提交答卷的,系统于考核时间满60分钟时自动关闭,自动计分。因系统原因、网络原因导致自动退出后重新登录的时间,不计入60分钟考核时间,重新登录后考核时间继续计算。
在8月13日正式考核时间段内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等不可抗力事由缺考的,应向市高院、市司法局提供书面有效证明材料(包括核酸检测证明、医疗机构、防疫部门证明等),经审核后于8月18日18:00-21:00进行补考,逾期视为放弃本轮考核。
请所有参加考核人员根据本公告考核时间,提前做好日程安排,随身携带符合要求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考核设备。
4.考核内容及卷面构成
本轮书面考核由相关机构共同出题组成题库500题,题目类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出题单位包括: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及上海市企业清算协会。题库详见本公告附件3。
在线书面考核总分100分,共100题,每题1分,每名考生卷面将根据单项选择题60题、多项选择题20题、判断题20题的比例由计算机系统在500题题库中随机抽取组成。鉴于题库已事先公布,正式考核时按照答题顺序单向进行,无法返回作答或修改答案,因此每道题均需完成后才会进入下一题,请各考生知悉。
除公示题库外,各考生亦可购买破产法相关理论和实务参考资料。参考书目详见本公告附件4。
5.在线考核要求
本次书面考核采取计算机在线作答及远程监考方式。参考人员需为该机构已经报名的破产团队成员,否则无法上机登录操作。参考人员需本人于登录时即时拍照,系统将与该人员报名照对比进行登录验证,考核结束后全美在线公司将启用公安部门身份证比对通道再次进行身份核验。请准备带摄像头及音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用于参加在线考核,另准备一部带摄像头的手机、PAD用于同步视频监考(设备配置详见报名网站)。参加书面考核时计算机系统将对该台设备进行锁屏,仅展示作答页面,考生应确保环境整洁,桌面没有任何其他物品,并根据要求将考场环境录入监考监控视频范围内。
全美在线公司将配备专门人员进行远程监考,并在后台同步保存监考数据记录,报市高院、市司法局备案,一经发现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该考生成绩,并在其所在机构最终权重分基础上另扣1分/人次,同一机构出现3人次(含)以上作弊情形的,取消该机构本轮书面评审资格。
6.考核分数评定
根据《公告》,每个申报机构的破产案件办理团队所有成员均应参加书面考核,自然人管理人均应参加书面考核,书面考核成绩以机构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分计算,团队成员全部参加考核的,在最终计算出的权重分基础上另加2分。鉴于部分机构所申报的团队成员中,有部分不符合要求,如将不具有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申报、将兼职人员申报、将外地分所人员作为本机构人员申报、将总所人员作为本机构人员申报、申报后截止本轮考核前该团队成员已离职等(有部分机构存在上述情形,但因为符合要求的团队成员已经达到该项分值上限,因此并未扣分),上述不符合要求的团队成员不得参加考核,若经核实有隐瞒真实情况参加考核的,取消该人员得分,并在该机构最终计算出的权重分基础上另扣2分。
请本轮入围机构核实团队成员最新情况后进行在线报名,除上述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外,所有在第一轮评审已申报的团队成员均需报名,最终参加考核比例以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占该机构报名总人数的比例计算。入围机构报名的团队人数少于《公告》附件3第5-8条标准的,扣除第一轮评审相应得分,并在本轮书面考核该机构最终计算出的权重分基础上另扣2分。
市高院、市司法局将于9月上旬公布入围机构及自然人第二轮书面考核得分,并根据第一轮、第二轮综合评审得分,公布进入第三轮面试名单。
三
其他事项
联系人:
市高院 胡晓萌(63080000*5211)
市司法局 张弦(24029143)
举报电话: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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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轮评审得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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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围机构(含自然人)报名信息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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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书面考核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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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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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商事审判庭(破产审判庭)
责任编辑 | 邱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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